储存
存放于 ≤25℃ 阴凉干燥库房,远离火种、热源,库房需配备通风设备;密封保存,容器需标注 “非危险品、防潮、防晒” 标识;严禁与强氧化剂、卤素、强酸混储;医用级产品需单独存放,避免交叉污染;储存超过 6 个月时,需检测结晶度与门尼粘度,确认无明显变化后方可使用。
操作防护
生产和使用时,操作人员需穿戴防尘口罩、耐污工作服、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;操作区域需安装通风除尘设备,避免粉尘吸入;加热加工时,需控制温度不超过 120℃,防止热分解产生刺激性气体;操作后需 清洗皮肤,禁止在操作区饮食、吸烟。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