密封储存于食品级铝箔袋 / 纸板桶(内衬 PE 袋),置于阴凉、干燥、避光处,温度控制在<25℃,相对湿度<60%;
远离热源、明火、氧化剂(如高锰酸钾)、强酸强碱,防止氧化分解与水解;
开封后立即密封,充氮气保护可延长保质期,吸潮结块后研碎溶解即可使用,不影响香气效果;
食品级成品储存期≥36 个月,溶解后的水溶液需在 7 天内用完,避免水解失香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