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方式
粉末:-20℃密封避光干燥保存,有效期 2 年;**2–8℃** 冷藏可短期存放(1–3 个月)。
溶液:无菌配制后 **-80℃** 密封避光,有效期 1 年;避免反复冻融,开封后尽快用完。
常温:严禁高温、暴晒、潮湿环境;开封后立即密封,防潮防污染。
禁配:不与强氧化剂、强酸强碱混存;按生物活性肽规范单独存放, 科研使用,禁止人体非法注射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