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规范
包装:25kg 双层避光铝塑复合袋内衬 PE 密封桶;微量标品棕色不透光充氮安瓿瓶;
仓储:5~25℃全遮光干燥库房,湿度≤60%;光敏原料药单独避光分区,远离透光门窗;
严禁与浓强酸、氧化剂、乙醇、食品、敞口含水物料混存;
保质期:密封完全避光 24 个月;粉体棕黄变色、HPLC 检出大量降解杂质即为失效;
操作防护:全程黄光避光操作,通风橱防尘,丁腈手套、护目镜;含硝基呋喃有机废液统一危废焚烧。
安全管理
应急处置:皮肤 / 眼大量清水冲洗 15 min;误食禁止催吐,立即就医,严禁摄入任何含酒精饮品。
灭火介质:干粉、二氧化碳,全程避光冷却容器,防止光照分解释放氮氧化物有毒烟气。
储运:全程避光密封专车运输,避光篷布遮盖,不可与强酸、氧化剂、酒精类溶剂混装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