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方式
包装:25kg 高阻隔避光铝衬 PE 密封桶;微量标样棕色充氮安瓿瓶;全程禁用铁、铜容器,金属离子催化酚环氧化发黑。
仓储条件:5~30℃全遮光干燥库房,相对湿度≤60%;中等光敏物料需全程密封隔绝空气、水汽,防止吸潮结块;常温保质期 24 个月。
禁止共储:浓强酸、130℃以上高温、强氧化剂、高湿原料分开存放;强酸共储会发生磺酸盐分解沉淀。
失效判定:粉体明显发黑、水溶液分散力下降、螯合 / 减水效果大幅降低、出现焦糊异味即为失效。
操作防护:通风防尘操作,丁腈手套、护目镜;磺酸钠废液中和后生化降解处理;灭火选用干粉、二氧化碳,低温细水雾冷却,避免高温释放芳香酚、硫系刺激性烟气。
安全提示
GHS 警示:工业原料不可口服;大量接触皮肤易干燥瘙痒。
应急处置:皮肤、眼部清水持续冲洗 15min;误食温水稀释,对症观察肠胃;灭火禁止直流水喷淋,防止粉体吸潮扬尘扩散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