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方式
包装规格:25kg 全遮光真空铝箔复合袋内衬 PE 防潮桶;微量标准品棕色不透光充氮安瓿瓶,2~8℃冷藏;全程禁用铁、铜周转桶。
仓储条件:5~30℃全遮光干燥库房,相对湿度≤60%;强光敏稠环原料必须全程密封避光隔绝空气水汽;常温保质期 24 个月,冷藏标样 36 个月。
配伍禁忌:不可与浓强碱、160℃以上高温、强氧化剂长期共储;强碱会成盐,高温脱羧 失效;氧化剂加速萘环氧化发黄。
失效判定:粉体明显深黄、有机溶剂溶解浑浊、HPLC 萘醌氧化杂质大幅超标、COX 抑制活性下降即为失效。
操作防护:黄光避光通风橱防尘操作,丁腈耐有机溶剂手套、护目镜;芳烃有机废液中和后集中焚烧处理。
安全管理
应急处置:皮肤、眼部清水持续冲洗 15 min;误食温水稀释,对症护胃观察;灭火选用干粉、二氧化碳,低温细水雾冷却,禁止直流水喷淋扩散粉体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