储存条件
包装:色谱标准品棕色安瓿瓶 2~8 ℃冷藏;工业粉体 25 kg 铝箔内衬纸板桶、钝化铝桶;禁用铁、镀锌、铜容器。
仓储:有机合成中间体避光干燥库房,5~30 ℃,湿度≤45%;氮气密封隔绝热源、强酸、氧化剂;干粉常温保质期 24 个月,冷藏 36 个月;油相母液现配现用。
配伍禁忌:禁止浓强酸长期共储;可与 PEG 单月桂酸酯、萨利麝香、乳酸薄荷酯复配油相体系。
失效判断:粉末发黄、有机溶剂溶解浑浊、脱水杂质大幅升高、格氏合成转化率下降,判定光热氧化变质。
操作防护:通风橱工位、丁腈手套、护目镜、N95 防尘口罩;配套洗眼喷淋;废液弱碱中和后常规危废焚烧,无需专用脱卤工序。
质量保证:
1 :公司对于销售所有商品做过含量检测*达标,符合企业标准请放心购买。
2 :公司一直遵守网络销售法能对所有产品做出购买来源,购票信息,所有商品均来自国内企业。
3 :收货后首先从外观颜色,气味确认是否需要购买产品。如有疑问立即检测。
注: (收货未开封15天后本公司不予退货, 15天之内开包检测不合格 退换换货)







